用于4Pay.online
本文件为公开要约(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437(2) 条),规定了使用 4Pay.online 服务(“服务”)的条款。接受本优惠即表示您根据本优惠的条款与运营商签订协议。
操作员:LLC Dva PiEr。
联系方式:support@4pay.online。
当前版本的优惠发布于:https://4pay.online/oferta.
1.1。接受是指通过使用服务完全、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条款,包括通过执行旨在向服务客户付款的行动。
1.2。服务是指为组织服务客户接受付款和付款人执行付款而设计的 4Pay.online 软件和硬件复合体以及接口。
1.3。运营商是指运营本服务的 LLC Dva PiEr。
1.4。服务客户是指使用服务接受付款人付款的法人实体(或个体企业家)。
1.5。付款人是指向服务客户付款的个人。
1.6。用户是指服务客户和/或付款人(取决于上下文)。
1.7。付款是指付款人旨在使用服务和/或连接的提供商将资金转移给服务客户的行为。
2.1。运营商根据本优惠条款向用户提供服务及其功能的访问权限。
2.2。该服务可能包括支付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连接。此类提供商的运营条款、费用和处理规则由相应提供商和/或服务客户与他们签订的协议确定。
3.1。本协议一经接受即视为已签订。
3.2。付款人通过执行付款操作(包括点击链接、输入数据、确认交易等)来接受要约。
3.3。服务客户通过开始使用服务接受付款和/或管理设置和操作来接受要约。
4.1。用户承诺合法、真诚地并按照其预期目的使用本服务。
4.2。服务客户独立确定其页面/材料的内容,并负责其遵守适用的法律。
4.3。运营方可能会为了服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而引入必要的合理技术限制。
5.1。运营商费用由客户选择的定价计划确定:当前费用表下交易金额的 0.07% 至 0.20%。入门级计划还包含固定的每笔交易组件。当前费率发布在运营商网站和客户仪表板上。
5.2。根据您的协议,提供商费用是单独的。
5.3。服务佣金适用于通过服务处理的操作,除非针对特定服务客户的单独条款另有规定。
5.4。结算是预付的:在客户账单存款余额为正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如果资金不足,运营商可以暂停交易处理,但已与客户约定透支限额的情况除外。
5.5。协议可能会设定每月最低费用。它从客户执行第一笔生产交易的日历月开始计算,并按第一个部分月份的天数按比例分配。应付金额是每月最低金额和当月应计费用中的较大者。
5.6。对收款和付款交易收取费用。退款、先前持有金额的捕获和无效费用将按定价计划的固定每笔交易部分收取。如果该交易后来被退款,则对已完成的交易收取的费用不会被撤销。
6.1。运营商承诺尽合理努力确保服务的可运行性。
6.2。用户承诺:
6.2.1。在联系支持和/或使用服务时提供准确的信息;
6.2.2。遵守法律要求和服务使用规则;
6.2.3。不执行旨在破坏服务安全的行为。
6.3。如果发现滥用、违法或安全威胁的迹象,运营商可以暂停对服务的访问。
7.1。禁止利用本服务进行非法交易、欺诈、规避限制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行为。
7.2。禁止干扰服务的运行、尝试未经授权的访问、对技术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尝试提取源代码,除非法律明确允许。
8.1。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服务按“原样”提供。
8.2。运营商对因提供商、通信网络、设备、第三方软件或用户操作造成的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
8.3。运营商不是服务客户和付款人之间协议的一方,并且无法确定付款的理由或金额。
9.1。个人数据处理按照隐私政策进行,可查阅:https://4pay.online/politika.
10.1。双方之间的关系受俄罗斯联邦法律管辖。
10.2。运营商可以通过在 https://4pay.online/oferta. 发布新版本来更新优惠条款
10.3。有关服务和本优惠的疑问,请联系:support@4pay.online。